臨近年底,各地海關繼續加大查驗力度,嚴查危險品偽瞞報等行為,提醒貨主謹慎出貨,如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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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瞞報第1類危險貨物
廣州海關在出口貨運渠道查獲偽瞞報第1類危險貨物煙花爆竹一批,共計15.36萬個,重約4噸。目前,已作進一步處理。當日,廣州海關所屬南沙海關關員對一票申報品名為“塑料瓶”“包包”等的出口貨物進行查驗。打開集裝箱后,現場關員發現集裝箱內除裝載“塑料瓶”“包包”等貨物外,還有若干個裝滿紙箱的簡易編織袋,紙箱內裝有一批未向海關申報、沒有任何危險品標志且未使用危險貨物包裝的煙花爆竹。經現場清點,該批煙花爆竹共計15.36萬個,重約4噸。
煙花爆竹屬于第1類危險貨物(爆炸品),在物流、倉儲和運輸過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燃燒、爆炸事故,將對航運物流、生產管理和社會安全造成極大的安全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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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藏二類危險貨物
近日,佛山市某公司向佛山海關駐順德辦事處申報出口一批市場采購貿易貨物,現場關員根據風險布控指令對該批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其中夾藏有未向海關申報的加壓罐裝制冷劑,共計348罐,重2208千克。
經送專業機構鑒定,確認上述加壓罐裝制冷劑屬于國家規定的二類危險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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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不實
近日,昆明海關所屬孟定海關在對一批申報為“環保內墻漆”的一般貿易出口貨物進行查驗時,發現墻漆桶內裝盛貨物為無色透明的未知液體,共608桶、10.6噸。
經鑒定,該批貨物實際成分為苯,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所列明危險化學品,為第三類危險貨物易燃液體,涉嫌申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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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向海關報檢 不如實申報
近日,拱北海關在進口貨運渠道查獲一批未如實申報危險化學品,總重66千克,目前已依法進行處置。拱北海關所屬高欄海關關員在對一批申報為“苯酸脂”的一般貿易進口貨物進行檢查時,發現該批貨物CAS編號與“亞磷酸三苯酯”CAS編號一致,疑似為危險化學品,現場對該批貨物追加取樣送檢作業項目。
經實驗室危險特性分類鑒別檢測,確定該批貨物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危險化學品“亞磷酸三苯酯”。企業未按規定向海關報檢,存在不如實申報嫌疑。經清點,該批貨物總重66千克、貨值1491.6美元。目前該批貨物已調離口岸區域,并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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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寧波港域非法出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協調小組消息,今年以來,寧波港域累計銷毀非法出口煙花爆竹集裝箱20個,12人因偷運煙花爆竹被判處有期徒刑,有效遏制了非法出口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的高發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