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加羅爾(BANGALORE)是印度南部城市,卡納塔克邦的首府,印度第五大城市,班加羅爾距離欽奈港大約300公里,距離海德拉巴港大約500公里,距離孟買港大約800公里,距離加爾各答港大約1560公里。深圳到班加羅爾海運18天左右,經(jīng)清/欽奈港(CHENNAI)中轉,高麗海運、德翔海運、赫伯羅特航運等船公司承運,最快是10天到港。
深圳到班加羅爾海運貨物申報及清關
1、申報方式
卸貨后(一般3天之內),進口商或其代理人須先填寫《進口報關單》(Bill of Entry),一式四份。第一聯(lián)和第二聯(lián)由海關留存,第三聯(lián)由進口商留存,第四聯(lián)由進口商繳納稅款的銀行留存。否則,須向港務局或機場當局繳納高昂的滯留費。
如貨物系通過電子數(shù)據(jù)交換(EDI)系統(tǒng)申報,無需填制紙質的《進口報關單》,但需在計算機系統(tǒng)中錄入海關處理貨物通關申請所需要的詳細信息,由EDI系統(tǒng)自動生成《進口報關單》。
2、單證要求
深圳到班加羅爾海運需要已簽名發(fā)票、裝箱清單、海運提單或提貨單、申報單、保險文件、進口許可證、暫準免稅令、關稅免除權利證書(DEEC)/退稅減稅權利證書(DEPB)原件、原產(chǎn)地證(適用優(yōu)惠關稅稅率時提供)、無傭金聲明等。如果有需要的話還需要提供行業(yè)許可證、化驗報告(貨物系化學品時提供)、目錄、詳細技術規(guī)格、相關文獻資料(貨物系機械設備、機械設備零部件或化學品時提供)等。
3、預申報、修改報關單和綠色通道
為了實現(xiàn)貨物的快速通關,印度相關法律規(guī)定,允許在貨物抵達前提前30天進行預申報。如載有該貨物的運輸工具在提交預申報之日起30天之內抵達,該預申報視為有效。
申報單證和文件提交后,如發(fā)現(xiàn)有誤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修改(如歸類錯誤、打字錯誤、裝貨或卸貨計劃有變等),需要獲得印度消費稅和海關中央委員會(CBEC)副主席或助理主席批準后方可修改。只有在確認修改申請并無欺詐意圖的情況下,海關才會予以批準。修改申請必須依據(jù)通關時已經(jīng)提交的單證而非通關后補充的單證提出。
部分進口商已獲得享受綠色通道便利通關待遇的許可。在填寫進口報關單時,此類進口商須注明可享受綠色通道便利通關待遇。通關時,其貨物可不經(jīng)常規(guī)查驗即可通關,貨物查驗率大大降低,但其他通關手續(xù)與一般貨物相同。
4、繳納關稅
收到《進口報關單》后,海關會與進口艙單或載貨清單進行對比,審單、估價。申報一致且單證齊全,海關將接受申報。一般來說,海關接受申報日期的關稅稅率為適用的關稅稅率。部分貨物可能需進一步提供單證或查驗后(查驗時進口商或其代理人須在場)方可正確計征關稅。進口關稅可通過進口商與海關之間的往來帳戶劃轉至海關帳戶,也可在指定銀行通過填寫TR-6 Challan表格以存款或即期匯票形式繳納。不同地方海關指定了不同銀行代收關稅,故在繳納關稅之前,請務必確認應將款項存入哪家銀行。進口關稅應在《進口報關單》退進口商或其代理人繳納關稅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不含節(jié)假日)繳納。
在特殊計劃下(如“關稅免除權利證書計劃”或“出口導向單位計劃”)進口的貨物,需要向海關提供保證金。如未提供保證金,進口商需繳納相應關稅。保證金金額應與進口貨物應納關稅額相當。提供保證金的同時,還應提供銀行擔保。銀行擔保金額取決于進口商類別(大型貿易公司、普通貿易公司等)。
5、查驗
如在繳納關稅之前,貨物已經(jīng)接受查驗,繳納關稅后可直接提取貨物。如在繳納關稅之前未進行查驗,需向查驗人員報告,如有必要,將進行查驗。海關有時會隨機抽查貨物。查驗人員發(fā)出“放行”指令后,方可提取貨物。
6、放行
貨物查驗后,如非禁止類貨物,且已繳納關稅,海關經(jīng)辦官員將發(fā)出“放行”指令。
班加羅爾是印度的軟件工業(yè)中心,有“印度計算機之都”之稱,被譽為印度的“硅谷”,商業(yè)活力強勁、物流需求旺盛。目前,城市人口已經(jīng)超過了429萬,去年12月,昆明至班加羅爾全貨機航線開通,這是國內首條直飛印度班加羅爾的定期全貨機航線,該航線的開通為昆明和班加羅爾兩地間的航空貨物運輸提質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