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上周四(8月17日),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AC)宣布因違反了對伊朗的制裁規定,一家總部位于加利福利亞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被罰款51.8萬美元 (約合人民幣350萬)。
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AC)表示,這家總部位于加利福利亞的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在2010年4月至2012年6月期間,經過伊朗,從美國向阿富汗運送二手的汽車和零部件約140批次。
OFAC稱該公司對其從伊朗轉運貨物的行為并未提前主動申請,違反了OFAC的“伊朗交易和制裁條例”。
OFAC表示,如果該公司繼續從伊朗轉運貨物,將會被處于高達150萬美元—3500萬美元不等的民事罰款。
OFAC公布的處罰原則如下:
以下情節加重處罰
1.無視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要求,通過伊朗轉運貨物
2.公司負責人允許并批準通過伊朗轉運貨物
3.公司的違法行為,給伊朗帶來經濟利益
以下情節從輕處罰
1.通過伊朗轉運的貨物最終沒有在伊朗被使用
2.公司之前沒有被OFAC制裁的歷史記錄
3.通過伊朗轉運的貨物較少,占該公司總體業務的比重不到1%
4.沒有完全違反OFAC的規定
5.出現違法行為后有采取過補救措施
6.出現違法行為后積極配合OFAC的調查
這家位于美國本土的貨代企業收到美國政府的巨額罰單,無疑是美國政府加強落實制裁伊朗的一個重要信號,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其“殺雞儆猴”的意味明顯!
考慮到此前有報道過國內有貨代企業因為其配載的集裝箱船因在半年內曾經靠泊過伊朗的港口,導致了客戶所支付的外匯無法入賬的情況發生。總而言之,出口伊朗需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