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浙江多家企業向海關申報進口再生橡膠。回憶當時的查驗過程,寧波海關工作人員表示,“一打開集裝箱貨柜門,一股膠臭撲面而來,令人頭暈惡心;貨柜里的‘輪胎’有整個的,大部分則是被切割成條塊狀的”。隨后,經檢測部門檢驗發現,這些貨物實際為國家禁止進口的廢橡膠,多達2000余噸。涉案企業正在接受海關進一步處理,部分廢橡膠也已被責令退運出境。
為了滿足不斷提高的材料性能要求,橡膠產品越來越朝著高強度、耐磨、穩定和耐老化的方向發展,但這卻令廢棄后的橡膠產品即使深埋地下百年亦無法自然降解;如果露天堆放,則極易滋生蚊蟲,傳染疾病。而現實情況卻是:全世界每年會產生數百萬噸廢橡膠,隨之帶來了比“白色污染”更難處理的“黑色污染”,使人們不得不直面這一重大的環境問題。
再生橡膠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為廢橡膠的處理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一方面,再生橡膠使廢橡膠實現了回收再利用,很大程度上助力廢橡膠污染環境問題的解決;另一方面,再生橡膠也可部分替代天然橡膠使用,從而緩解了后者資源嚴重匱乏的現狀。
再生橡膠
1、再生橡膠是廢舊硫化橡膠經過粉碎、加熱、機械處理等物理化學過程,使其從彈性狀態變成具有可塑性、黏性且能夠再硫化的橡膠;
2、按所用廢橡膠種類的不同,再生橡膠可被分為外胎類、內胎類、膠鞋類等;
3、再生橡膠能部分代替生膠用于橡膠制品,以節約生膠及炭黑,同時也有利于改善加工性能及橡膠制品的某些性能;
4、再生過程的實質是:在熱、氧、機械作用和再生劑的化學與物理作用等綜合作用下,使硫化膠網絡破壞降解,斷裂位置既有交聯鍵,也有交聯鍵之間的大分子鍵。
雖然我國幅員遼闊,地大物博,但一個不爭的事實卻是:我國也是一個生膠資源相對緊缺的國家,且囿于巨大的資源需求量,我國每年消耗的再生橡膠中近半數需要依靠進口。
但由于國外再生橡膠貨源品質參差不齊,甚至有不法分子將國家禁止進口的廢橡膠夾雜在再生橡膠中,一旦流入國內,將會給我國帶來巨大的環境污染。
一直以來,海關總署高度重視打擊固體廢物走私違法活動。今年年初,海關總署便布置開展了為期一年的打擊走私“國門利劍2017”聯合專項行動,其中的重點打擊領域便包括:工業廢料、電子廢物、生活垃圾、廢塑料等固體廢物的走私。
海關提醒:
再生橡膠的進口企業對于進口貨源的品質須嚴格把控,如果沒有把握,在申報進口前可向海關提出看貨或取樣的申請。一旦在申報環節發現貨物為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進口企業將面臨高額處罰以及滯港、退運等帶來的巨大經濟損失;如果明知故犯觸犯刑律,更將受到法律的嚴厲懲處。
根據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2014年第80號公告、2017年第3號公告:商品編碼4004000010項下“廢輪胎及其切塊”、商品編碼4004000020項下“硫化橡膠廢碎料及下腳料及其粉粒(硬質橡膠的除外)”、商品編碼4017001010項下“各種形狀的硬質橡膠廢碎料”、商品編碼4004000090項下“未硫化橡膠廢碎料、下腳料及其粉、粒”,均被納入《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