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6日,歐盟發布G/TBT/N/EU/1113號通報,修訂醫療設備實施條例。負責機構為歐盟委員會。
草案將適用范圍擴大到(EU) 2017/745號法規涵蓋的所有供專業用戶使用的醫療設備及其配件,允許制造商以電子形式而非紙質形式提供使用說明書。
對于植入式醫療設備及其配件,若使用說明書的部分內容需提供給患者,則這部分內容不應采用電子形式。
電子形式的使用說明書應通過可持久訪問的統一資源定位符(URL)獲取,制造商需在設備在歐洲醫療器械數據庫(Eudamed)注冊時,按規定將URL提供給唯一設備標識符(UDI)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