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韓國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泰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雙向拉伸聚酰胺薄膜(Biaxially Oriented Polyamide Film, BOPA Film)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稅率介于4.90%~28.60%的反傾銷稅,措施實施以韓國企劃財政部的征收公告為準。涉案產品為厚度小于等于25微米的拉伸聚酰胺薄膜,涉及韓國稅號3920.92.0000項下的產品,不包括層壓聚酰胺薄膜。
2022年2月28日,韓國貿易委員會發布,應韓國企業于2022年1月7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泰國和印度尼西亞的雙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啟動反傾銷調查。2022年12月27日,韓國企劃財政部發布第2022-238號公告,將原產于中國、泰國和印度尼西亞的涉案產品臨時反傾銷稅的有效期自2023年1月14日延長至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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