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巴巴網訊,香港海關昨日公布,21日在青衣海關驗貨場破獲一宗懷疑走私香煙案件,共檢獲約2000萬支懷疑私煙,市值約5400萬元(港元,下同)。這是海關9年來檢獲最大宗的走私香煙案件。
海關表示,關員透過風險評估,挑選和檢查兩個從越南海防抵港、報稱載有膠盒的40呎貨柜。經詳細檢查后,發現有人利用82箱膠盒作掩飾,幷放置于近柜門的位置,其它紙箱則盛載約2000萬支懷疑私煙,應課稅值約3800萬元。
海關人員已扣留該批沒有列于載貨艙單上的香煙作跟進調查。海關表示,這次破獲的香煙品牌在香港市面幷不常見。懷疑這批香煙最終目的地幷非香港市場,很大機會是歐洲地區。
海關指出,這次不法份子的走私香煙路線非常迂迥,目的是隱藏走私路線,增加關口人員緝查的難度。
海關表示,是次行動反映海關執法策略的成效,特別在源頭加強堵截走私活動。海關會繼續采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所有私煙活動。
據了解今年7月20日,中國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海關破獲特大走私、非法經營香煙案涉案金額約2.45億。
5月12日,廣東查走私香煙案繳獲30萬條外國香煙價值5000多萬。
在香港,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嚴重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而在中國內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