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融論壇報》近日報道,伊朗央行在聲明中表示,禁止公司在未申報外幣來源的情況下進口商品。該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2月19日,適用于通過經濟特區、工業區和自由經濟區以及其他入境點進行的所有商業進口。
據悉,該禁令是基于國家證券委員會反制裁總部的決定,進口商必須清楚地確定資金的來源才能進口。該規則適用于通過經濟特區、工業區和自由經濟區以及其他入境點進行的所有商業進口。
該政策旨在提高對外貿易和交易的透明度, 在美國宣布對伊朗主要經濟和金融部門實施新制裁后,由于對外匯短缺的擔憂引發貨幣市場劇烈波動,CBI在2018年實施了類似的禁令。
此類限制經常遭到進口商和企業的批評,他們批評CBI堅持澄清用于進口的貨幣來源,認為這些限制等阻礙了繞過美國經濟封鎖的必要性,使躲避制裁變得更困難。